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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人事室重要公告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一份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1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2310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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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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