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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學務處重要公告

【轉知】有關「竹苗區學生獎懲共同規定」廢止案

{{ $t('FEZ001') }} 生教組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108學年度「108學年度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竹苗區學生獎懲共同規定」業已廢止,有關各校獎懲規定,請依現行相關法規辦理。



{{ $t('FEZ003') }} 2021-01-21

{{ $t('FEZ005') }}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