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請各校依「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辦理各項防治措施,以維護學生、幼兒及教職員工健康
一、依據本府109年9月7日府授衛疾字第1090135477號函辦理。
二、依據該部疾病管制署疾病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流感疫情雖尚處低點,惟學生與幼兒為流感病毒之高傳播及高風險族群,且近日學校已陸續開學亦增加校園流感群聚發生之風險,請學校依「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確實執行相關防疫措施,強化衛生教育宣導與提高警覺,以及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疑似流感群聚發生時應立即通報衛生單位,配合進行疫情調查,並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
,感染管制措施:
平時
(一) 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1. 教職員工/學(幼)生如出現疑似流感症狀應務必配戴口罩,加強手部衛生。
2. 教職員工如發現疑似罹患流感學(幼)生,應讓其戴上口罩,留置於單獨空間,保持空氣流通,並聯繫家長或協助儘速返家休息及就醫。
3. 生病教職員工/學(幼)生應在家休養,直至退燒後至少24小時才能返回上課,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4. 如住宿生罹病,除就醫外,於宿舍中應與健康學生分別安置,提供適當照護,直至退燒後至少24小時。
(二) 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及提高警覺
1. 預防流感最好的方法就是接種流感疫苗,流感高危險族群及高傳播
族群均應儘早接種。
2. 流感流行期間或班級出現流感個案時,加強提醒教職員工、學(幼)生及家長應落實手部衛生、勤洗手,並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包括:
(1) 洗手時用肥皂和水清洗至少20秒,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更應立即洗手。
(2) 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3) 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衛生紙使用後應丟棄至垃圾桶。
(4) 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5) 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6) 定期清潔學(幼)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對疑似受到傳染性物質污染的區域或物品,採取適當的消毒措施。
(7) 提高警覺,主動關心學生、教職員工健康狀況。
疑似事件群聚事件發生時
(一) 擴大學(幼)生活動距離
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等機關(構)可視疫情狀況及機關(構)空間,考量擴大學(幼)生活動距離,方法如下:
1. 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2. 擴大學(幼)生課桌椅之距離,或將班級移至較大的空間。
3. 有關課業學習部分,可考量利用電視、廣播、電話、網路等教學方式,實施遠距教學。
(二) 停課措施
1. 目前相關研究顯示,在病毒未產生重大變異或造成大流行時,停課對流感疫情控制之助益有限,且流感有疫苗可供預防,又停課時難以確認學童會留在家中,對疫情之控制成效不易預期。但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等機關(構),可考量當季學
(幼)生流感疫苗接種率、預防性投藥情形及流行期病毒變異狀況等因素作個別評估,如有必要,可與地方衛生及教育單位討論後研判執行停課措施。
2. 各機關(構)經評估需採取停課措施時,建議以發生群聚之班級停課5天(含例假日)為原則。生病者則應持續停課至退燒後至少24小時才能返回上課。
3.停課後應提醒學(幼)生不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等人潮聚集場所。各機關(構)及家長也
應維護停課學(幼)生之安全及督導學(幼)生不應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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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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