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有關加強「自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及第二級』國家入境後14日內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宣導,請各校協助宣導,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衛生局109年2月27日衛疾字第1090004566號函辦理。 二、考量目前列為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泰國、伊朗)及第二級(新加坡、日本、義大利)國家確診病例持續上升,且陸續傳出社區及醫院群聚,自2月24日起將自該等國家入境旅客列入須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於入境後14日內,落實自主健康管理措施。另針對韓國旅遊疫情109年2月24日起建議等級升為第三級,自109年2月25日零時起,自韓國入境的外籍人士須進行居家檢疫14天,本國籍人士於2月25、26日自韓國入境者須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另自2月27日零時起入境之本國籍人士則實施14天居家檢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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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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