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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升學專區公告

[升學][五專]113學年度五專優免及五專聯免的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本採計原則

{{ $t('FEZ002') }} 教務處|

113學年度五專優免及五專聯免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本採計原則如下

 

請九年級有意報考五專的學生及家長務必知悉並提早開始準備積分
 

113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1小時得0.25分(積分上限15分,計60小時)

 
113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8小時得1分(積分上限7分,計56小時)。


{{ $t('FEZ003') }} 2023-10-23

{{ $t('FEZ004') }} 2023-10-23|

{{ $t('FEZ005') }}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