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關於112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說明及規定如下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103年起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二、112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20日、21日辦理,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3月9日至11日代為辦理集體報名。
三、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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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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