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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升學專區公告

[五專]有關111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超額比序項目「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

{{ $t('FEZ002') }} 教務處|

有關111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超額比序項目「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如說明

 

一、「均衡學習」積分採計原則如下:

      ()108學年度以後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科技等四學習領域之七上、七下、八上、八下及九上等5學期成績。

      ()107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等三學習領域之七上、七下、 八上、八下及九上等5學期成績。

      ()1項可採計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得2分,積分上限為6分。

※上述「均衡學習」積分採計原則,目前的七、八、九年級生均適用。

 

二、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

       為兼顧學生升學權益,「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調整如下:

      ()服務時數每4小時得1(積分上限7分,計28小時)

      ()僅適用參加111112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招生服務學習積分採計。

※上述「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僅適用目前的八、九年級生。



{{ $t('FEZ003') }} 2021-12-07

{{ $t('FEZ004') }}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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