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8月31日師大科技字第1151024242號函辦理。 |
| 二、 | 由本府發函推薦的隊伍,可直接取得複審資格,惟需逕自於複審報名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及繳交審查工本費,相關資訊如下: |
| (一) | 本府共可推薦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共10個隊伍參 加旨揭臺灣區選拔賽,並依據世界青少年發明推動聯盟規 定,出國參賽組別依國際賽時該位參賽者所屬類別為準。 |
| (二) | 如本市超過10隊報名,則依函文先後順序錄取。 |
| (三) | 請有意願由本府推薦參賽之隊伍於115年11月6日(星期 五) 前,請所屬學校將推薦名單函文本府,俾利本府函文主辦單位備查。推薦名單中須呈現各隊伍之所屬學校名稱、作品名稱、參賽者及指導教師姓名。請填寫單位全銜,如為附設國小部、國中部請清楚標示;私立學校請省略○○財團法人,以避免獎狀印製時因字數過多而超出框外,如:臺北市私立靜心高級中學(國小部)。 |
| (四) | 複審報名及繳費:115年12月1日(二)9:00至115年12月14日(一)17:00 (17:00 即截止線上報名及資料上傳)。請欲由本府推薦之隊伍務必於複審線上報名前,先行完成函文市府事宜,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www.ieyiun.org 填完成網路報名及資料上傳。 |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1791-09-28|
{{ $t('FEZ004') }} 2026-09-04|
{{ $t('FEZ005')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