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 主旨: | 請各級政府機關職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協助加強宣導積極參與選務工作,以利完成選務作業,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新竹市選舉委員會114年11月13日府民行字第1140187317號函辦理。 |
| 二、 |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明定,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管理員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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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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