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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公告 Announcement

[輔導團]新竹市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修正「新竹市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第十一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9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新竹市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部分規定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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