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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公告 Announcement

轉知-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請各機關(構)、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下稱本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請各機關(構)、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下稱本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7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5499號函辦理(併附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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