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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公告 Announcement

轉知-113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服務體系宣導資料乙份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 檢送本市113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服務體系宣導資料乙份,請貴校針對所屬教師進行公告並宣傳,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竹市113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業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案服務對象及範圍:
(一) 新竹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
(二) 新竹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以其代 理期間為限)。
(三) 新竹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
(四) 不提供支持服務對象:
1、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別事件 行為人。
2、 經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屬實之校園霸凌事件行 為人。
3、 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中之教師,應依各該法規規定辦理。
三、 本案申請教師可檢附申請資料向學校請公假(課務自理); 另歡迎預約周一至周五下午5時至9時及周六上午8時至12時諮詢(不需公假)。


{{ $t('FEZ003') }} 2024-10-04

{{ $t('FEZ014') }} 2024-11-03|

{{ $t('FEZ004') }} 2024-10-04|

{{ $t('FEZ005') }}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