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 | 檢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文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5月10日藝視字第1130001408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展覽廳檔期申請書請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球資訊網https://www.arte.gov.tw/(場地租用/展覽場地租用)下載文件。 |
三、 | 前揭展覽廳檔期採線上或紙本申請,自113年6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截止(以寄件日紀錄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
(一) | 線上申請,請逕至該館官網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 |
(二) | 紙本申請,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後擲寄該館視覺藝術教育組,並註明「114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 |
四、 | 凡申請114年第1、2展覽廳檔期者,如本展廳耐震補強工程尚未竣工時,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展場使用管理要點第六點第(八)項規定,該館得取消或調整已排定檔期;檔期取消或調整時,該館將於開展1個月前通知。 |
五、 | 若有疑問,歡迎電洽02-23110574分機232(第1、2展覽廳李先生)、分機235(第3展覽廳及美學空間陳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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