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重要件)
人事室通報: 113.4.15
主旨:請本校教職員擬申請114年度退休者,請於113年4月24日(三)前將退休申請表送至人事室,以利報送市府編列114年度退休相關預算。逾期視同無意願。
說明:
1.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4月12日府人給字第1130064772號函辦理。
2.為覈實編列114年度退休經費並有效管控退休人員數,請確實查填旨揭調查表,有關編列退休經費及核退原則如下:
(一)獲准編列114年度退休經費有案同仁,請依擬退日期辦理退休,如欲提前退休者,請專案簽准。
(二)未申請編列114年度退休預算而欲提退休案者,需具相關重大事由專案簽准,方准退休。
3.市府請各機關(單位)學校宣達申請退休人員應審慎考量退休規劃後提出,避免因考量不週造成預算溢編之情況。
{{ $t('FEZ012') }}
{{ $t('FEZ003') }} 2024-04-15
{{ $t('FEZ014') }} 2024-05-15|
{{ $t('FEZ004') }} 2024-04-18|
{{ $t('FEZ005') }}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