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 | 檢送本市辦理「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初賽實施計畫及各校送件清冊,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112學年度全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112學年度全學生美術比賽」新竹市初賽: |
(一) | 承辦學校:本市建華國中。 |
(二) | 初賽收退件暨評選日期: |
1、 | 收件:112年9月26、27日(星期二、三)上午9時至下 午3時止。 |
2、 | 退件:112年11月7、8日(星期二、三)上午9時至下 午3時止。 |
3、 | 評選:由本府教育處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自112年 10月11日起為期三日辦理評選事宜。 |
(三) | 比賽組別及類別: |
1、 | 國小組: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
2、 | 國中組、高中(職)組: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 類、漫畫類、水墨畫、版畫類等六類。 |
三、 | 務請各校詳閱本案實施計畫要點並週知所屬,請參賽各校 務必於規定時間指派相關承辦人員親送(以免貨運寄送過 程,作品受損衍生爭議),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登記 (教師課務自理),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
四、 | 另,書法類由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依市賽主辦單位通知 參加現場書寫(現場書寫簡章另行發送),將現場書寫作 品送達全國賽主辦單位進行決賽。 |
{{ $t('FEZ003') }} 2023-08-16
{{ $t('FEZ014') }} 2023-09-15|
{{ $t('FEZ004') }}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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