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48326號函辦
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
揮中心)於112年4月7日宣布防疫鬆綁新制,112年4月17日
起實施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搭乘公共運輸
工具及特定運具(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等)
時,建議佩戴口罩。
三、教育部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鬆綁新制,調整本管理
指引。請持續維持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並注意
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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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5-02
{{ $t('FEZ014') }}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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