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11日北市教資字第 11130134822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學生資訊應用及人文關懷素養,及運用電腦圖文創 作呈現創造思考能力,訂於111年9月15日(星期四)至112 年1月14日(星期六)辦理旨揭活動。
三、本次競賽訊息詳如附件,摘要如下:
(一)實施對象: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含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完全中學國中部及外僑學校國中部)學生。
(二)競賽組別:依參賽作品形式及學生年級分設平面圖畫、 動畫及圖文並茂類,國中小一般生個人、團體及身心障 礙學生組,每位學生僅能報名一個參賽組別,不得重複 報名,亦不得跨學層、跨校組隊,每位(隊)參賽學生 所報指導教師以1人為原則,教師須與參賽學生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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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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