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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公告 Announcement

轉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該院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18853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 $t('FEZ002') }} 學務處|

轉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該院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18853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一、 依據教育部新竹市聯絡處111年7月11日竹市教軍字第1110001131號書函辦理。
二、 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件),案內新增之「墨西哥鼠尾草(Salvia divinorun)」及其成分「沙維諾林A(Salvinorin A)」業已列為第三級毒品,請協助加強宣導,避免學生好奇誤用。

 



{{ $t('FEZ003') }} 2022-07-15

{{ $t('FEZ014') }} 202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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