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10062765號函辦理。
二、修訂重點為第五點課程與評量之(二)課程實施,學校對於 疫情期間實施居家線上教學,對於「教師在校,學生在校 及居家」、「教師居家(健康情形可進行遠距教學),學生 在校及居家」、「教師、學生同時居家」等3種情況,宜先 規劃彈性作法(詳如附件)。
三、請貴校依本指引修正及落實線上教學計畫,並積極落實。
四、相關線上教學資源可參考教育部教育雲「公私協力線上教 學便利包專區」(網址:https://cloud.edu.tw/)、教育雲 「教育媒體影音專區」(網址:https://video.cloud.edu. tw/video/),及公視OTT影音平臺(網址:https://www. ptsplus.tv/channel/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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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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