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1373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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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依指揮中心規定維持加嚴戴口罩規定,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另提醒學校教職員工生寒假期間避免出入人多擁擠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如大型活動、夜市等),減少不必要移動或活動;出入公共場域落實配戴口罩、體溫量測、勤洗手、實聯制等措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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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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