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新竹市110年度中小學羽球校際聯賽
暨111年全中運羽球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依 據:新竹市中小學體育促進會110年度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目 的:
1.利用聯賽機會,促進各校師生交流,提升中小學羽球運動水準。
2.選拔新竹市111年全中運羽球代表隊。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協辦單位:新竹市中小學體育促進會、新竹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承辦單位:新竹市光華國中。
比賽日期:110年11月17日(三)-110年11月19日(五),各組比賽日期以賽程表公布之時間為準。
比賽地點:新竹市光華國中(新竹市光華北街10號)。
比賽項目:
(一)高中男子組:單打賽、雙打賽、團體賽。
(二)高中女子組:單打賽、雙打賽、團體賽。
(三)國中男子組:單打賽、雙打賽、團體賽。
(四)國中女子組:單打賽、雙打賽、團體賽。
參加辦法:
(一)學籍規定
1.組隊單位之比賽選手,以110學年度當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制學生(含外僑學校),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2.組隊單位之比賽選手須依學籍及性別報名參賽所屬組別。
3.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民中學組。
4.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1年以上之學籍者(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即在組隊單位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如原就讀之學校係因教育部諭令停招或解散之學生,則得不受此限,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5.開學日之認定:高級中等學校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準,國民中學以新竹市政府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準。
(二)年齡規定
1.高級中學組:以91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為限。
2.國民中學組:以94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為限。
(三)身體狀況:應經醫院檢查,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證明書留存學校備查。
(四)報名人數:國中、高中組報名每隊以10人為限(含團體賽及個人賽)。
(五)參賽資格:
1.參賽名額:國中、高中組團體賽各校各組以1隊為限;個人單打賽、雙打賽,參賽名額各校各組至多以3人(組)為限。
2.若各組(項目)參賽隊伍少於二校時,則該組(項目)比賽取消。
3.國中、高中組每位運動員至多選擇參加2項(例如團體賽與單打賽;或團體賽與雙打賽;或單打賽與雙打賽)。
4.各選手如遇賽程衝突時由選手自行決定參賽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該項目以自動棄權論。
5.選手報名註冊後,不得轉隊,亦不得更改名單及項目。
競賽規程詳如附件檔
預報名同學請於10月06日放學前聯繫學務處體育組
{{ $t('FEZ012') }}
{{ $t('FEZ003') }} 2021-10-05
{{ $t('FEZ014') }} 2021-11-04|
{{ $t('FEZ004') }} 2021-10-05|
{{ $t('FEZ005') }}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