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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公告 Announcement

事求人-約僱人員  (職務代理人)

{{ $t('FEZ002') }} 人事室|

約僱人員  (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

職系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0/05/11~110/05/17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具執業資格者。
  3. 具外科、兒科及衛生行政經驗者尤佳。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學校各項傳染病防治及學生意外傷害與緊急傷病處理。
  2.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學生健康資料管理、缺點項目追蹤矯治與各項身體檢查。
  3. 學校衛生保健業務及配合衛生教育宣導。
  4. 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
  5. 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之使用與管理。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89巷88號
 

聯絡E-Mailhkjht230@hkjh.hc.edu.tw

聯絡方式

(一)本約僱人員係為職務代理人,僱用至僱用期間截止日,不得要求留任或救助。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4月11日止。
(三)待遇:五等280薪點,折合率為新台幣34,916(每月)
(四)應備文件(請以A4列印裝訂並附大頭貼)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述,表格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網頁下載: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填寫後需簽名。
2.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3.最高學曆證書
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列印同一頁)
5.專長證明(無者免附)
6.任職其他公立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五)上列相關證件請於110年5月17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30074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89巷88號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6686387轉6118。
(六)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七)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t('FEZ003') }} 2021-05-12

{{ $t('FEZ014') }}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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