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依據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校內防疫計畫相關規定配合辦理。
(1)本校教職員工須確實落實自主管理,到校前在家量測體溫,如溫度>=37.5度通知處室主管,完成請假手續後居家休養。
(2)「加強防護期」到校量體溫SOP(附件一)
2/3(一)至2/24(一)為加強防護期,學生依「加強防護期」到校量體溫SOP量測體溫。
體溫大於37度小於37.5度學生(37度<體溫<37.5),列入個案管理學生,當日上午第四節下課至健康中心量測第二次體溫列為個案管理追蹤名單。
溫度>=37.5度,除戴上口罩外,將直接安置於健康中心前走廊等通風良好的空間,聯繫家長將學生帶回,配合教育處之規定居家照護。
(3)「健康自主管理期」入校前量體溫SOP(附件二)
2/25(二)後視疫情調整,若國內確診人數趨於減緩調整為健康自主管理期,學生依「健康自主管理期」在家量體溫SOP量測體溫。
每日在家量測體溫,若溫度低於37.5於右肩貼上原點貼紙,並如實登綠於聯絡簿與班級紀錄表。
溫度>=37.5度由家長帶至看診並返家休養。
班級紀錄表由副班長協助將登記表放學後繳交至學務處健康中心
(4)家長、志工、廠商等人員,以及校園開放期間到校運動的社區民眾,請依規定至警衛室量測體溫,若溫度>=37.5度者,不得進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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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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