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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公告 Announcement

轉知新竹市109年籃球社區聯誼賽-競賽規程

{{ $t('FEZ002') }} 學務處|

     旨:競技項目,活動以趣味化分組、樂趣化、創意活動內容,並結合地方特色、觀光產業、地方企業等,以鼓勵國民參與運動,提國民生活品質,規劃完善且可行之連續性活動,以達規律運動習 慣之養成。

  二、依     據:體育運動政策白皮書暨「運動i臺灣」105年至110年全民運動 推展中程計畫辦理。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新竹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新竹市立體育場、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竹光國民運動中心、新竹市光復中學、新科國民運動中心

  六、活動日期:109年10月5-8日(國小)8-16日(中學)

七、活動地點:竹光運動中心、光復中學、新科運動中心、建華國中

  八、活動項目:

       (1)、團體五對五聯誼賽

             1-國小男子組     2-國小女子組   3-國中男子組  

      4-國中女子組     5-高中男子組   6-高中女子組

       (2)、趣味罰球投籃大賽(現場報名)

    (3)、趣味三分球大賽(現場報名)

  九、參加資格:

       (1)本市各公私立中小學,在學學生具有正式學籍者,均得以學校為單位 報名參加,每隊選手以國小14人、中學12人為限。

       (2)選手出場比賽時,必須攜帶在學證明(小學)學生證(中學)必需附有照片,以備隨時查驗,資格不符者不得出場比賽。

  十、比賽制度: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規則

十一、報名方式:

       (1)日    期:即日起至109年9月11日止。

       (2)費    用:新台幣1500元(領隊會時繳交即可)。

      (3)手   續:報名表請用(電腦繕打),原始(wod電子檔)及(經主管加蓋職章並掃描成pdf 檔)【聯絡電話】0933-117826

 

十二、領隊會議:訂於109年9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時在建華國中(感恩樓會議室)舉行,各校請派員參加,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並服從會中各項決議,不得異議。

十三、競賽資訊:報名表及賽程表屆時公佈於新竹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網頁。

十四、獎    勵:優勝單位由大會頒贈獎盃紀念品以資鼓勵,錄取隊數>3取 1 4取2>5取3>6取4(含)

十五、申    訴:

                有關球員資格問題,應於賽前或事實發生時提出;經察覺即停止 該隊繼續比賽,所有已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賽後則不受理。其他爭議則在賽後15分鐘內以書面及保證金3000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以該會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議。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十六、附    則:

  1. 選手出場比賽時,必須攜帶在學證明(小學)學生證(中學)必需附有照片,以備隨時查驗,資格不符者不得出場比賽。
  2. 每隊球衣及球褲必須整齊畫一,球衣前面必須繡有隊名及前後面必繡有號碼,若球員未依規定,則不得下場比賽;若整隊無法出場比賽,則沒收保證金。
  3. 比賽期間如有發生互毆、棄權、侮辱裁判及職員之球隊,等事情發生時除按規定停止相關隊職員出賽及沒收保證金外,本會兩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辦理之球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處理。
  4. 比賽前各隊職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比賽,若有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導致發生意外或是比賽時發生受傷意外,概由當事人或該校自行負責一切相關責任。
  5. 隊自行辨理運動傷害及意外或平安保險事宜,大會不負責上述任何賠償事宜,大會只辦理場地保險。

        6所有參賽各隊報名資料僅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十七、附    則:

  (1)參加各單位經費自理。

  (2)承辦有關人員依獎勵辦法辦理敘獎。

十八、本計畫經市府核准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九、預估參賽人數:選手765人觀眾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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