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 | 轉知「114年至117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以下簡稱本保險),經公開徵選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公司)獲選賡續承作,檢送本保險辦理說明資料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2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44000296號函辦理(如附件)。 |
二、 | 本保險投保作業請逕洽國泰人壽公司辦理,被保險人保險費用由投保人全額負擔,如因本保險發生任何糾紛,由承作保 險公司及投保人依民法、保險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 |
三、 | 保險相關附件亦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https://deppersonnel.hccg.gov.tw/ch/index.jsp 退撫給與/團保資訊專區/全國公教員工團保資訊),請自行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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